3)第二百九十四章 你太丑了_我竟然是大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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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还有着诸多复杂的往事。

  苏非烟仍旧没有说话。

  “明明是我先认识你!为什么你要偏偏要喜欢莫愁?!”忘忧看着这个面容清丽的女子,思绪回到了一千多年前。

  那个时候,他刚刚下山,而这个女子也刚从浣花剑派出来。两人就这般相遇。

  魔音门虽然是邪道,但那个时候忘忧手中并没有沾上一丝鲜血,两人的实力都异常强大。正所谓不打不相识,经过一些美妙的误会之后,两人结伴而行。

  忘忧从来没有见过苏非烟那般的女子,剑法出众,为人冷清,往往一言不合便一剑斩出,洒然之意更胜男子。

  这样一个女子,让人如何不喜欢呢?

  忘忧虽然没有承认过,但他的确曾经对这个女子动过心。

  之后苏非烟前往万剑宗参与万剑大会,而他身为邪道自然不会去凑热闹,两人就此分开。

  许久之后,他才知道,苏非烟在那儿遇见了一个男子,一个叫做莫愁的男子。

  从这一刻起,这个名字便如幽灵一般跟随了他一生。

  世人皆说他和莫愁乃是耀世双星,但是有多少人知道,另一颗星的名字叫做忘忧呢?

  他和莫愁与其说是两颗照耀世间的星辰,不如说是一轮弯月和一粒萤火。

  弯月自然是莫愁,而他只是那粒萤火。

  萤火就萤火,这也并没有什么,邪道之人,名声太大反倒不是好事。但是,莫愁,你为什么要抢走我的女孩呢?

  这才是忘忧最无法释怀的地方。

  苏非烟对莫愁有意,莫愁对苏非烟无情,这个轶事曾在摇光大陆广为流传。

  忘忧无法忘记忧愁,他总觉得自己更先遇见苏非烟,她喜欢的人应该是自己,不应该是莫愁。

  所以他加倍修炼,想要彻底压过莫愁。就在这个时候,莫愁消失了。

  消失了?忘忧迷茫了,一个活人怎么可以比得上一个死人在人心里面的地位?

  这是世间永恒不变的道理,如果你想要一个人永远不忘记你,你最好一直保持你在他心中的印象。而现实是,没有完美的人,你的缺点,你的短处总会暴露在别人眼前。

  所以活人永远比不过死人并不是胡说。

  幸运的是,一千年之后,莫愁回来了。这非但没有让忘忧郁闷,反倒让他有些高兴。

  现在,我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打败你了!

  但接下来的事情,却让他陷入绝望。这一千年的时光并没有让莫愁消沉,也没有让他的天赋消散,甚至他的修炼速度前所未有的快。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,竟然已经达到了人圣之界!

  杀了你,我便获胜了!这便是忘忧的想法。

  苏非烟静静地看着眼前的忘忧,她不想说话,因为这刺鼻的血腥味令她感觉有些恶心。

  但是这个男子一句接着一句,让他很烦。

  她只不过是在刚刚下山的时候和他同行过一段时间,为什么到了他嘴里自己就和他很熟一样?

  忘忧最后问出了一句,“为什么?”便闭口不言,两人四目相对,场中气氛有些凝固。

  不少人露出异色,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忘忧和苏非烟还有这样一段纠缠。

  是的,忘忧说话的方式就像是被女子伤害的男子一样。

  苏非烟皱了皱眉,说出了第一句话。

  “因为你太丑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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